要不到錢將肉票活活燒死 共犯巫秋標一審判無期徒刑

(觀傳媒台南新聞)【記者陳聖璋/台南報導】男子巫秋標與蔡峯宗、李德榮、吳榮福擄人勒贖,竟因要不到錢,將肉票活活燒死,巫嫌逃亡大陸,被刑事局「重要緊急查緝專刊」列查捕要犯,逃亡20年後,於2022年4月遭高雄警方攔查查獲,台南地方法院23日依勒贖擄人而故意殺人、強盜罪判處巫秋標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
判決書指出,巫秋標共同意圖勒贖而擄人而故意殺人,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;又共同犯結夥三人以上強盜罪,處有期徒刑9年,褫奪公權8年,應執行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
主嫌蔡峯宗因經濟狀況窘迫,獲悉鄰居李文雄及其子李効旻家境富裕,2001年11月間某日,與友人李德榮、吳榮福(均判決確定)、巫秋標、歐秉宏共同商議綁架李効旻。蔡峯宗先多次駕車跟蹤李効旻以瞭解作息,2002年2月20日通知吳榮福,可埋伏在其位於台南市之租屋處附近以著手綁架。


▲法網恢恢、疏而不漏,逃亡20年的巫秋標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。
(圖/記者陳聖璋翻攝)

吳榮福於2002年月 21日上午7時許,駕駛福特牌自用小客車,搭載蔡峯宗、李德榮及巫秋標,同至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203巷附近埋伏,待李効旻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時,吳榮福即故意碰撞李効旻所駕駛之三菱汽車,並趁李効旻下車理論時,由李德榮、巫秋標2人強將李効旻推入三菱汽車之後座,共同將之擄走,並與蔡峯宗會合,同至高雄市燕巢區四林路高鐵工地處停留。

蔡峯宗等人先搜括被害人身上提款卡盜領1萬多元現金,再打電話勒索1500萬,因要不到錢,竟將被害人綁在汽車後座,潑汽油將被害人活活燒死,更冷血看著被害人斷氣。其中,嫌犯巫秋標案發後潛逃大陸,蔡峯宗策劃綁票和共犯吳榮福,通通遭判無期徒刑確定,點火燒死人的李德榮則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。

2022年4月13日晚間7時,高市警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員警巡邏時,行經鳳山區瑞隆東路,見一名機車騎士看到警察立刻迴轉逃逸,至華興街時棄車並快速徒步逃離,員警立即下車攔阻男子並及盤詰身分。

該男子自知逃不了遂坦言身分,員警查出該男子居然是刑事警察局「重要緊急查緝專刊」列查捕要犯的巫秋標,巫嫌逃亡20年,隱姓埋名四處打零工維生,詎料,遇警攔查因虛報身分證號碼遭識破,被依現行犯解送台南地檢署歸案,其涉案追訴權時效至2027年4月期滿,差5年就被逃過追訴權時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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